话剧百年收官之作,金马奖五项大奖电影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原著小说。
唯一授权,华丽新版。
张爱玲是当代最重要的作家,也是五四以来最优秀的作家。另的作家……在文字上,在意象的运用上,在人生观察和透彻深刻方面,实在都不能同张爱玲相比。
——著名学者、哥伦比亚大学教授 夏志清
红玫瑰与白玫瑰(张爱玲全集)

商品编码: 101046912
- 作者:
张爱玲 著
- 出版社:
十月文艺
- ISBN:
-
9787530209479
- 出版日期:
- 2009-04-01
- 开本:大32开
- 页数:290
- 装帧:平装
- 版次:1
- 印次:1
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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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”。
因为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……本书收录了张爱玲1944年的中短篇小说作品。
因为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……本书收录了张爱玲1944年的中短篇小说作品。
红玫瑰与白玫瑰
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,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,一个是他的红玫瑰。一个是圣洁的妻,一个是热烈的情妇──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。
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。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,他是有始有终的,有条有理的。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,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,给他自己心问口,口问心,几下子一调理,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,万物各得其所。
他是正途出身,出洋得了学位,并在工厂实习过,非但是真才实学,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。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。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,身家清白、面目姣好、性情温和、从不出来交际。一个女儿才九岁,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。事奉母亲,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;提拔兄弟,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;办公,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;待朋友,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,那么义气、克己。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;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,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。──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,却都不嫌他,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。他个子不高,但是身手矫捷。晦暗的酱黄脸,戴着黑边眼镜,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。但那模样是屹然;说话,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,也是断然。爽快到极点,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,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,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。
振保出身寒微,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,怕就要去学生意、做店伙,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。照现在,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,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,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,不论在环境上、思想上。普通人的一生,再好些也是“桃花扇”,撞破了头,血溅到扇子上。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。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,而且笔酣墨饱,窗明几净,只等他落笔。
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,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,白纸上印出微凸的粉紫古装人像──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。
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妓女。
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,在爱丁堡进学校。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,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、白煮卷心菜、空白的雾、饿、馋。像歌剧那样的东西,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。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,他多下了几个钱,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。道经巴黎,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,可是没有熟悉内幕的朋友领导──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,他不愿意结交──自己闯了去呢,又怕被欺负,花钱超过预算之外。
在巴黎这一天的傍晚,他没事可做,提早吃了晚饭,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,他步行回寓,心里想着:“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,”未免有些怅然。街灯已经亮了,可是太阳还在头上,一点一点往下掉,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下,再往下掉,往下掉!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。振保一路行来,只觉得荒凉。不知谁家宅第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,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,迟慢地,弹出耶诞节赞美诗的调子,弹了一支又一支。耶诞夜的耶诞诗自有它的欢愉的气氛,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,在静静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,太不是时候了,就像是乱梦颠倒,无聊得可笑。振保不知道为什么,竟不能忍耐这一曲指头弹出的琴声。
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,袋里的一只手,手心在出汗。他走得快了,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,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。她在黑蕾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。他喜欢红色的内衣。没想到这地方也有这等女人,也有小旅馆。
多年后,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桩往事,总是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着自己,说:“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!该去凭吊一番。”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,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。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,这女人自己老是不放心,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,偏过头去闻了一闻。衣服上,胳肢窝里喷了香水,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和了,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。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。脱了衣服,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,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,歪着头向他笑,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。
这样的一个女人,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,他在她身上花了钱,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。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。
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。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,从头上套下去,套了一半,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,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,她稍微停了一停。这一刹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见她,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,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,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,眼睛是蓝的罢,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,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。那是个森冷的,男人的脸,古代的兵士的脸。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。 出来的时候,街上还有太阳,树影子斜斜卧在太阳影子里。这也不对,不对到恐怖的程度。
嫖,不怕嫖得下流、随便、肮脏黯败。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点乡土气息,可是不像这样。振保后来每次觉得自己嫖得精刮上算的时候便想起当年在巴黎,第一次,有多么傻。现在他是他的世界里的主人。
从那天起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“对”的世界,随身带着。在那袖珍世界里,他是绝对的主人。
振保在英国住久了,课余东奔西跑找了些小事做着,在工厂实习又可以拿津贴,用度宽裕了些,因也结识了几个女朋友。他是正经人,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。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,谈恋爱的时间有限,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。爱丁堡的中国女人本就寥寥可数,内地来的两个女同学,他嫌过于矜持做作,教会派的又太教会派了。现在的教会毕竟是较近人情了,很有些漂亮人物点缀其间,可是前十年的教会里,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是不怎么可爱的。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。若是杂种人,那比华侨更大方了。
......
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,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,一个是他的红玫瑰。一个是圣洁的妻,一个是热烈的情妇──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。
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。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,他是有始有终的,有条有理的。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,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,给他自己心问口,口问心,几下子一调理,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,万物各得其所。
他是正途出身,出洋得了学位,并在工厂实习过,非但是真才实学,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。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。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,身家清白、面目姣好、性情温和、从不出来交际。一个女儿才九岁,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。事奉母亲,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;提拔兄弟,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;办公,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;待朋友,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,那么义气、克己。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;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,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。──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,却都不嫌他,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。他个子不高,但是身手矫捷。晦暗的酱黄脸,戴着黑边眼镜,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。但那模样是屹然;说话,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,也是断然。爽快到极点,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,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,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。
振保出身寒微,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,怕就要去学生意、做店伙,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。照现在,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,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,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,不论在环境上、思想上。普通人的一生,再好些也是“桃花扇”,撞破了头,血溅到扇子上。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。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,而且笔酣墨饱,窗明几净,只等他落笔。
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,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,白纸上印出微凸的粉紫古装人像──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。
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妓女。
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,在爱丁堡进学校。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,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、白煮卷心菜、空白的雾、饿、馋。像歌剧那样的东西,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。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,他多下了几个钱,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。道经巴黎,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,可是没有熟悉内幕的朋友领导──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,他不愿意结交──自己闯了去呢,又怕被欺负,花钱超过预算之外。
在巴黎这一天的傍晚,他没事可做,提早吃了晚饭,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,他步行回寓,心里想着:“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,”未免有些怅然。街灯已经亮了,可是太阳还在头上,一点一点往下掉,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下,再往下掉,往下掉!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。振保一路行来,只觉得荒凉。不知谁家宅第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,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,迟慢地,弹出耶诞节赞美诗的调子,弹了一支又一支。耶诞夜的耶诞诗自有它的欢愉的气氛,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,在静静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,太不是时候了,就像是乱梦颠倒,无聊得可笑。振保不知道为什么,竟不能忍耐这一曲指头弹出的琴声。
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,袋里的一只手,手心在出汗。他走得快了,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,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。她在黑蕾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。他喜欢红色的内衣。没想到这地方也有这等女人,也有小旅馆。
多年后,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桩往事,总是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着自己,说:“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!该去凭吊一番。”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,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。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,这女人自己老是不放心,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,偏过头去闻了一闻。衣服上,胳肢窝里喷了香水,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和了,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。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。脱了衣服,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,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,歪着头向他笑,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。
这样的一个女人,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,他在她身上花了钱,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。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。
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。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,从头上套下去,套了一半,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,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,她稍微停了一停。这一刹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见她,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,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,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,眼睛是蓝的罢,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,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。那是个森冷的,男人的脸,古代的兵士的脸。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。 出来的时候,街上还有太阳,树影子斜斜卧在太阳影子里。这也不对,不对到恐怖的程度。
嫖,不怕嫖得下流、随便、肮脏黯败。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点乡土气息,可是不像这样。振保后来每次觉得自己嫖得精刮上算的时候便想起当年在巴黎,第一次,有多么傻。现在他是他的世界里的主人。
从那天起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“对”的世界,随身带着。在那袖珍世界里,他是绝对的主人。
振保在英国住久了,课余东奔西跑找了些小事做着,在工厂实习又可以拿津贴,用度宽裕了些,因也结识了几个女朋友。他是正经人,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。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,谈恋爱的时间有限,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。爱丁堡的中国女人本就寥寥可数,内地来的两个女同学,他嫌过于矜持做作,教会派的又太教会派了。现在的教会毕竟是较近人情了,很有些漂亮人物点缀其间,可是前十年的教会里,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是不怎么可爱的。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。若是杂种人,那比华侨更大方了。
......
年轻的时候
花凋
鸿鸾禧
红玫瑰与白玫瑰
散戏
殷宝滟送花楼会
桂花蒸 阿小悲秋
等
留情
创世纪
郁金香
多少恨
花凋
鸿鸾禧
红玫瑰与白玫瑰
散戏
殷宝滟送花楼会
桂花蒸 阿小悲秋
等
留情
创世纪
郁金香
多少恨

游客
- 红玫瑰与白玫瑰
- 发表于:2009-11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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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过了小团圆后,我又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(虽然我比较喜欢看长篇小说)读了一遍后,又重头略看了第二遍,因为我怕不能透彻的了解这本书,这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“红玫瑰与白玫瑰”和“多少恨”。张爱玲毫不保留的描述了振保的感情生活,我透过振保也看到了现实生活中不乏有象振保这样的男人,不能否定在振保对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感情绝不是敷衍,都是真的。但事情往往不能按个人意志发展,总会受社会及周围的拘束,但在心中保留一点纯真就好了。
“多少恨”中的故事情节,好象过电影般一口气就读完了,非常流畅,好象在张爱玲的笔下相爱的人在一起都那么骓,那么曲折,但只有这样的爱才是轰轰烈烈的!

游客
- 朱砂痣和蚊子血
- 发表于:2009-09-05
情人是个极暧昧又极丰富的指称。当人们面对男男女女间各种一言难尽的关系,常常就会想到这两个字。
它饱含深情和激烈,又似乎有难言的鄙薄。
提起情人,我往往第一个想起越南喧闹的潮湿的街道,身体单薄,面色苍白,却燃着一唇鲜红,戴着男式礼帽的十五岁少女和她的中国情人。室内胶着的情欲被百叶窗一道道割开,放纵背后的疮痍如同破碎的暮色,一览无余。
但如果把情人局限到一个更狭窄的定义。那又会是全然不同的诡秘和悲哀。
我是说张爱玲的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。
张爱玲在开篇就毫不留情地说,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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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
- 我和振保。
- 发表于:2009-08-27
这本书很好,把人的感觉和情绪描绘地很真实。读者可以感受和理解。只是在我看来短篇了些,总感觉没看过瘾,但倘若要加些什么,又不晓得该加些什么。总之是有些可惜的。
这本书中的两朵玫瑰我都喜欢。
在看到白玫瑰的时候,觉得振保的性格和自己很相似。平常喜欢说些调皮的话,让人觉得开放。但是这样做是容易让人误会的,所以对于要承担的责任又害怕。唉~~而且这个名字很有意思,振保——学着振奋但同时时刻保护自己振奋的结果。呵呵,你说这样的人生能够不累吗?累的。因为顾虑牵绊的东西太多了。而那些东西都不是轻易得来的,别人可以轻轻松松生下来就带着,但是许多人非得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才能够拿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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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
- 白马王子和黑马王子
- 发表于:2009-07-17
张爱玲说的是“也许每一个男子”,我就愿意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如她所述,而且我也愿意认为我遇到的男人不同于她所述。
而且,即使这是真的,恐怕女人也不能例外,对于女人而言,也必然有一位白马王子和一位黑马王子,嫁给了白马王子,久而久之,那白的成了洗得泛黄的桌布,那黑的有如寸寸青丝不舍得剪掉;嫁给了黑马王子,那黑的便成了积满茶垢的茶碗,白的就成了每个生日都企盼的奶油蛋糕。
我想这没什么苍凉不苍凉的,你选了吃锅里的,那就只能看人家碗里的,非要逼迫自己念着两边的好,我觉得除了说你为人太贪、太贱之外,我无话可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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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
- 那一抹最鲜亮的蚊子血。
- 发表于:2009-07-12
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,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,轻轻地划拉一下,便把脓口挑破了给你看。
她说:“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‘床前明月光’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。”
男人听罢,面上虽然不动声色,却是暗底击节,好一个聪慧女子,短短三句两言,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点略微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。
女人听毕之后,怅然若失的同时,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的,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?
真以为“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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